于是亚伯拉罕看见“有一只公羊,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,”就急忙把这只新的祭牲拿来献上,“代替他的儿子。”亚伯拉罕带着喜乐感恩的心情,为那神圣的地点起了一个新的名字叫“耶和华以勒,”意思就是“耶和华必预备。”
上帝在摩利亚山上重申祂的应许,用严肃的誓约证实祂所赐给亚伯拉罕和他后代子孙的福:“耶和华说,你既行了这事,不留下你的儿子,就是你独生的儿子,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说:论福,我必赐大福给你,论子孙,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,如同天上的星,海边的沙,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。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,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。”
亚伯拉罕这种出于信心的伟大行为,象光明的火柱,世世代代照耀着上帝仆人的道路。亚伯拉罕并没有想借故推诿,不行上帝的旨意。如果他存心怀疑的话,那么,在那三天的行程中,他有充分的时间可以设法推托,并且怀疑上帝。他很可以推想:他若杀了他的儿子,就必被人视为杀人犯,被目为第二个该隐;并令人拒绝和轻视他的教训,这样就破坏了他向同胞行善的能力。他也可以提出由于年龄的关系,他可以不必顺从。但是先祖并没有拿任何这些遁辞作为推托。亚伯拉罕也是血肉之体;他的情感和爱子女的心也是和我们一样的;可是他并没有疑问:如果以撒被杀,那么上帝的应许将如何实现?他也没有凭着他伤痛的心情来推三阻四。他知道上帝在祂一切所吩咐的事上都是公义的,所以他一字一句地都顺从了上帝的命令。
“亚伯拉罕信上帝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他又得称为上帝的朋友”(雅2:23)。保罗说:“那以信为本的人,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”(加3: 7)。但是亚伯拉罕的信心是藉着他的行为显明出来的。“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,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,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?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,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”(雅2:21-22)。今日有许多人不明白信心与行为的关系。他们说:“只要相信基督,你就可以得救,无需遵守律法。”殊不知真正的信心是必须在顺从上显明出来的。基督也曾对那些不信的犹太人说:“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,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”(约8:39)。上帝论到这信心之父说:“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,遵守我的吩咐,和我的命令,律例,法度”(创26:5)。使徒雅各说:“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”(雅2:17)。那彻底讲论爱心的使徒约翰告诉我们说:“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。这就是爱祂了”(约壹5:3)。
——摘自《先祖与先知》